三拓品牌产品招商代理准则
本准则规定三拓与各级代理商之间的交易是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合作共赢的宗旨进行有效合作的关系。
对招商代理的资格要求:
1、有独立营业执照的法人公司;
2、有固定办公地点、门店或卖场等;
3、喜欢收集市场信息;
4、有销售经历。
对招商代理的支持:
1、主动分享商业机会;
2、交流沟通销售策略及销售方法;
3、支持商机拓展和项目协助;
各级代理商的条件 :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与代理级别相符的资金实力,具备良好的办公条件及一定仓储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公司形象,良好的人际社会资源,并一定规模的销售网络和渠道;
3、具有相应的产品售后服务和维修保障人员及能力;
4、能够认真执行三拓集团各项销售政策;
各级销售代理商的职责及义务
1、依据本公司规定的购货条款进行公司产品的订购和支付。
2、在总部进行技术培训之后,全权负责公司产品在当地的安装及维护,可以申请总部派遣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3、对本集团负责,积极推广及销售本集团产品,致力于大面积推广三拓品牌产品。
4、每月向集团及时反馈客户信息及施工过程发现的问题。
5、合同期间,不得对外透漏集团产品的技术机密,一经查出,按违约处理。
6、业务开展过程中,妥善使用集团的版权制品、标记。当三拓产品受到侵害时,配合集团,积极维护公司利益。
7、产品销售时,不得损毁、擅自改装集团产品及其包装或更改任何与产品有关和附加于产品包装上的标笺、指示、版权制品、徽章,或未经许不可擅自附加任何标笺、指示、版权制品、LOGO。
8、不能在委任区域范围外推广或出售本公司产品。
9、承认并接受本集团向承销代理商作出的所有报价及附加金额或税项。
10、承销代理商在提取所订的货物后产生的损坏及遗失等,由承销代理自行承担。
11、承销代理商承认并接受,如有应缴费用或金额未付清时,代理商亦不具有所订产品的拥有权。
12、配合集团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违规侵权行为,保护所辖区域的市场稳定性。
13、稳定地区销售价格,规范各区域的销售工作,认真指导安装、合理处理好售后服务工作。
对代理商的支持、销售返点的设定
1、代理商每月进货量为目标销售任务的月分解目标量的1.5倍可按月返还销售返点,小于1.5倍则累计自然年返还。
2、未按公司价格表执行的价格不予奖励。
3、按需定制类产品不在返利范围之内。
4、返点明细如下:
销售返利明细 | ||||
序号 | 类别 | 年度提货额 | 返利比 | 返利说明 |
1 | 一类 | 达到50万(含) | 1% | 达到50万销售指标后, |
2 | 二类 | 50-100万(含) | 2% | 1.前50万返利1%; |
3 | 三类 | 100-200万(含) | 3% | 1.前50万返利1%; 3.100-200万之间返利3%。 |
4 | 四类 | 200万以上部分 | 5% | 1.前50万返利1%; 3.100-200万之间返利3%; 4.200万以上部分返利5%。 |
三拓时代科技(北京)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0日